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今年截至10月底,该市已完成补充耕地4372.5亩,为省政府下达年度任务数的106.65%。其中,完成补充水田及旱改水等共4343.9亩。
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补充耕地工作,将补充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作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党政领导生态目标责任。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园改耕”模式,将产值低、效益差的园地改造成优质耕地。同时,严把补充耕地质量关,在项目立项前进行地类套合,做到生态保护优先,并采用无人机及人工现场核验相结合方式,严格审查新增耕地质量。
■ 特约记者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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