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今年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截至目前,共发送省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催缴函256份,催促矿山业主缴存保证金8051万元;指导龙岩返还保证金385万元。
省国土资源厅加大保证金催缴力度,要求各地在2015年底前,对查明的欠缴保证金全部追缴到位;建立“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动态监管体系,对矿山实施“不定时、不通告”式的巡查,督促矿山业主实施“边开采、边治理”,简化手续,按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进度返还保证金,主动告知并启动保证金返还手续,制定“关于促进采矿废弃地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探索创新符合我省实际的采矿废弃地综合开发利用新模式。 ■ 郑裕璋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