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有序推进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方案》指出,地方政府要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以及其他等方面的整改职责。
《方案》强调,各市、县(区)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加强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整改工作的指导,确保各自领域整改任务顺利推进。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制定本地区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实行台账管理,逐宗认真整改查处,对重大、典型违法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以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分析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加强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据悉,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坚决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发了自然资源督察管理系统,建立督察问题信息化管理机制,对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发现、查处整改、抽查核查、验收销号实行信息化、全流程管理,不断夯实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基础。
■ 章巧灵 黄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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