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地方标准《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35/T 2061-2022)近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自2022年11月8日起实施。
《规程》由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是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首个地方标准,规定了村庄规划定位、规划原则、规划期限、底图底数、分类指引、编制程序、规划内容、成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对规范提升我省村庄规划编制水平和成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规程》要求,要坚持“多规合一、衔接落实,全域管控、陆海统筹,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分类指引、刚弹结合, 深入调研、村民主体”的编制原则;并区分集聚提升中心村庄、转型融合城郊村庄、保护开发特色村庄、搬迁撤并衰退村庄和待定类村庄等五种类型,提出不同类型村庄差异化规划方向、规划重点和成果要求,分类推进规划编制,避免千村一面。
《规程》要求,要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目标,确定约束性与预期性规划指标;落实“三区三线”,统筹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合理安排各项用地,优化村庄空间布局。为适应村庄建设和土地利用的不确定性,可采用用途留白、弹性发展区、机动指标和用地兼容等弹性管控形式,提升规划适用性。
《规程》强调,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一户一居”政策,着重考虑近期因家庭分户、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以及公益建设和实施防灾减灾造福工程等产生的新增宅基地刚性需求,按照《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各地确定的宅基地(或村民套房)面积标准,合理确定规划期宅基地规模。在摸清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和产权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农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比例关系,合理安排工业、仓储、商业服务业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科学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和控制指标,优化农村产业用地布局。
《规程》要求,村庄规划成果应满足科学合理、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宜采用“前图后则”或“左图右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成果表达形式。根据规划成果使用对象,村庄规划成果包括管理版和村民版两种类型。管理版成果用于政府和部门管理使用,按编制成果详实情况,管理版成果分基础版成果和完整版成果,其中基础版成果可采用“五图三表一库一规则”的简明成果表达形式,“五图”为村域综合现状、村域综合规划图、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图、主要农村居民点总平面示意图、近期实施项目图,“三表”为规划指标表、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近期实施项目计划表,“一库”为规划数据库,“一规则”为规划管制规则。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好用、管用、实用的基础版成果形式。村民版成果用于村民和村两委使用,主要包括“一册一板一民约”的成果表达形式,即村民手册、规划展板和村规民约。
■ 赵勤恩 陈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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