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认真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促进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保证,是建立土地市场诚信体系的基础。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认真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分别确定“巡查管理”及“巡查人员”的具体责任人员,全程负责动态巡查任务的分派及各项数据的录入、上报、更新等日常工作,防止出现工作失职渎职现象;要及时、准确的录入动态巡查数据,避免因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准确而导致项目业主诚信等级较低,进而影响企业竞买、转让土地以及贷款等,导致不必要的行政纠纷或诉讼。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动态巡查、供应预警等信息未处置达3条以上的市、县(区),省国土资源厅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通报2次以上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受理其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报件;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市、县(区)节约集约模范县评选资格。■ 齐培松 陈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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