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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局:八举措推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2022-04-01 09:59:44

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统筹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规划空间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提出八条措施,统筹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强化规划空间保障。妥善做好规划过渡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的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成果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均可作为项目用地选址的规划依据;确实无法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省及省以上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重大建设项目,可通过编制重点项目安排表的方式予以规划保障。
    ——统筹保障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县(市、区)应做好与发改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将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由上级直接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解决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加大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形成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尚未产生计划指标前,全市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860亩,保障各地项目用地报批需求。
    ——统筹调配补充耕地指标,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各县(市、区)应立足自身统筹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当地储备补充耕地指标不足、调剂平台又无法调剂的,可向市级申请统筹落实。市级组织召开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接会议,在市域范围内予以调配周转;市域范围内无法落实的,由市级根据其补充耕地储备情况,协助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周转指标支持。
    ——简化手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代征道路以及在既有道路上改造提升或新建人行天桥(地道)等,项目建设业主为同一单位的,该道路或人行天桥(地道)无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积极推进永春五里街镇、安溪白濑乡、德化龙门滩镇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在符合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以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为指导,探索开展市级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
    ——强化用地政策扶持。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优质企业,在按规定程序组织研究论证后,支持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可根据产业不同生命周期和企业用地需求,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等方式进行灵活供地。对新建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明确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科学选址,有效促进规划过渡期项目落地;落实与发改、交通、工信、水利、林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报批问题,确保项目“早获批、早落地”。
    ——推进盘活历史围填海存量,进一步拓宽用地空间。加快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备案的历史围填海问题处理,支持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B片区优先报批园区内市政道路和生态修复项目用海。积极引导沿海县(市、区)筹划生成项目落地历史围填海区域。围绕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专人专题对接,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项目、道路、渔港等涉及围填海项目的用海报批。
                                                                                                                                ■ 苏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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