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自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市、县( 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牵头部署,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通力合作,并加强与生态环境、应急、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对辖区内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及市级创建库矿山进行全覆盖核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各地要严格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和评价指标,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侧重于发现矿容矿貌、开采方式、生态恢复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显性”问题,并形成“一矿一图库”,确保核查过程可追溯。对于存在问题的矿山,要结合当地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分类处置整改。3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可暂不移出名录;至3月底整改未到位的,要移出名录。各地要认真梳理本次核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正确理解与落实绿色矿业理念,避免盲目追求数量,杜绝开展“突击式”“运动式”遴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李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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