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多项措施,以进一步服务基层、促进经济发展,力促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该局提出,统筹解决各乡(镇)补充耕地指标需求,各乡(镇)仅需承诺在本年度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指标予以归还即可提前使用补充耕地指标,在年底予以结算。鼓励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低效利用地块集中改造开发,允许土地合并登记;鼓励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经验收合格且达到标准地要求的园区,可以层、幢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
该局指出,探索多种方式保障土地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以租赁方式供地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租金底价按市场评估价确定;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按总成交地价的15%一次性缴清租金;以弹性(年限)出让方式供地的,出让最短期限不低于1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0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出让地价按工业用地评估进行年限修正。
该局明确,对企业提出申请的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当天,为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推行“模拟审批”新模式,建设单位可凭模拟审批咨询批复文件提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手续,助力产业项目提早落地;对小型项目豁免规划许可证办理,由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新增用地、未新增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等20类建设工程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根据政策变化对豁免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助推项目建设。
该局强调,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用于县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抓紧编制县城规划区内产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片区产业布局,促进产城互动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有温度的高品质城市。
■ 陈明丽 李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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