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队共同承担提升专业对口学历教育学费
本报讯 为提升所属地勘单位干部尤其是青年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近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相继出台了鼓励地勘单位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组织青年职工业务知识考试等具体措施。该局规定对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取得学历证书且对业对口(与目前从事工作岗位紧密相关的专业或与现所持有学历专业相近专业)的,由该局及其所在地勘单位承担学费。
据了解,近年来省地矿局干部“新老交替”加速,年轻干部已占到职工总数50%以上。面对福建地矿事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干部的素质能力成为当务之急。为此,该局从福建地矿事业薪火相传,增强地矿队伍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能力出发,采取了包括“导师带徒”、与高校联手培养硕士博士、鼓励职工参加在职教育等多项措施。其中,该局出台的鼓励地勘单位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干部,具有大专学历的必须通过3年时间的学习取得对口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中专学历的必须通过6年时间的学习取得与本职岗位对口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已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鼓励通过学习取得对口专业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年以上的干部,鼓励通过学习取得对口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原则上采取在岗学习,取得学历证书的,如所学专业对口,由该局和所在地勘单位承担学费;所学专业不对口,其学费由该局和地勘单位承担50%,个人承担50%。对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干部,每年给予的考前复习时间和面授时间视为正常出勤。今后,地勘单位在竞争性选拔使用干部,原则上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该局要求地勘单位摸底调查本单位人员的学历、专业情况,针对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学习需求,制订“一对一”学历教育计划,全面完成本单位在职干部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任务。 ■ 张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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