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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021-12-09 15:51:07

本报讯 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我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氛围。
    省自然资源厅举行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自然资源专业法律考试,厅机关54名干部职工参加。本次考试内容涵盖《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等十余部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法律。此次考试是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内容之一,旨在检验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理解程度,调动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农村建房用地报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宣传先锋队,到共建社区宣传宪法以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并赠送《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读本,以提高群众、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全民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如意社区,向群众展示和宣传宪法核心内容及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并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宣传暨八五普法启动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宪法知识。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在哪里?”等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该市公安局、进修学校、劳动就业中心等单位,走进社区为群众解答不动产登记、城市规划、行政征收等相关问题,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12.4”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测试。
    邵武市自然资源局、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自然资源局、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清流县自然资源局等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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