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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个严禁”强化耕地“非农化”常态化监管

2021-11-18 15:24:13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住建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局及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联合印发《福建省耕地“非农化”常态化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聚焦耕地“非农化”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健全耕地“非农化”行为综合监管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加快推进历史问题整治到位,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重点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底基本完成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突破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退耕还林还草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对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河渠两侧、水库周边绿色通道,城乡绿化建设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批准手续、实际占用土地是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标准和要求等事项进行全面排查。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的,应按现行法律法规组织整改。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对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等事项进行全面排查。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的,应立即停止并予以纠正。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深化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摸清现有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底数。对划入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对划入一般控制区的永久基本农田,评估其对生态功能的影响,决定是否采取生态退耕或依法依规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新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两违”综合治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对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层面制定的存量问题分类处置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分步分类妥善处置存量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一要有序推进历史问题整治。补充、完善2020年底前已经形成的耕地“非农化”历史问题项目清单,建立完善历史问题项目台账。同时,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和具体办法,并积极组织整改落实予以消化,做到逐个问题对账销号。对已整改到位的要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质量,同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反弹。二要坚决遏制新增行为发生。将行政审批、行业管理、执法监督等各环节打通串联起来,通过综合运用“天地网”等科技手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疑似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于《通知》下发以来新增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尤其是2020年7月以后出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制止一起、坚决处置一起,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各相关主管部门要针对已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相关问题发生的原因,并指导督促本领域、本行业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从源头化解违法违规行为。   

                                                                                                       ■ 本报记者 陈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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