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8日,湖里区五通社区村民孙先生为厦门市湖里自然资源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该所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专班工作人员的付出和服务。
原来,6月15日,孙先生向该所递交了《撤销错误登记行为申请书》,反映金山街道金林社区田头社13号房屋权属登记存在错误。由于该房屋最后一次产权转移登记时间为2000年12月,已超过法院受理案件期限,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所专班工作人员对田头社13号房屋权属登记情况开展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在前期取证工作中,工作人员先后对该房屋权属相关人员进行了8人次的询问笔录,并对标的物房屋现场组织了3次调查勘验。针对申请人提供的1952年土改证原件和家族内部房屋管理使用权分配契约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前后两次上门向82岁的契约见证人孙女士调查取证。经多方核查验证,基本证实孙先生提供的1952年土改证、使用权分配契约原件的真实性,其所反映的权属登记错误情况属实,该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后,依法对原登记错误的权证进行撤销登记处置。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湖里自然资源所已妥善处置辖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和撤销登记申请3宗,均属于时间跨度久、权属纠纷大、调查取证难的历史遗留难题,下一步,该所将继续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提供更便民高效的服务。
■ 颜 妍 黄正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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