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三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三明市“十四五”开发区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进一步推进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
《规划》提出,开发区应集中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厂房,用于吸纳中小企业入园,解决中小企业区外选址分散建厂问题。新入园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主要指标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并遵从土地出让时的约定条件。因安全、环保等因素,确实需要降低建筑容积率标准的,应当经专家论证可行后,方可适当降低标准。
《规划》明确,园区原有项目提高产能需要改建扩建的,在原项目用地容积率达标的情况下,才能提供新的用地;鼓励引导企业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容积率,新增建筑面积不加收土地出让金。
《规划》强调,开发区内企业转型升级,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等新兴产业及我省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的,实行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过渡期满,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手续时,以协议方式办理;转型升级项目不再继续经营的,仍按照原规划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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