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8日,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南平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议,就刘某非法电镀加工点环境污染案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武夷山市生态环境局以及鉴定机构代表参与磋商。
会上,武夷山市生态环境局、鉴定机构就生态环境损害事实、责任认定、赔偿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赔偿权利人代表、赔偿义务人刘某就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程度、修复方式、修复处置费用等问题达成初步意见。刘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性,会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 廖孟轩 沈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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