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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加强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和批后监管

2021-09-03 09:20:07

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要求开展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布,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相关要求。
    《公示规定》明确,资源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应进行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批前公示主要情形包括位于“两江四岸”沿线、《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地段等城市建筑景观管控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等强调形体及景观设计的重要建设项目。
    《公示规定》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对外公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压实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主体责任。通过二维码展示平台,对外公开项目名称、位置、用地红线、建筑景观效果图等信息;以登录账号方式向资源规划、建设、执法等部门开放查阅地下室平面图、建筑分层平面图等信息,通过“一码关联”,形成“专家+部门+公众评议”的公开共管模式。
    《公示规定》明确,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修改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公示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工作,推动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阳光化。一方面,加强建筑景观设计方案公众参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采用微信公众号、现场和局网站同步公示,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和邮寄通信等方式,对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建筑景观设计方案审查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众监督,公众可通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告牌及二维码展示平台,及时监督项目建设按照审批要求施工,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公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 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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