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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通报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两个典型案例

2021-08-13 09:18:44

编者按:今年6月份以来,根据省纪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我省启动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典型的示范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推出福州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典型经验做法,供互相学习借鉴,以推动全省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
 晋安区隆盛小区南侧地块停车场整治
    具体问题:隆盛小区南侧地块,用地性质为规划道路,目前暂未实施。群众举报该地块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
    采取措施:5月12日,收到举报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赴项目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停车场为晋安区茶园街道环南社区设立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属于违规占用规划道路进行经营;且未划分停车位,停车环境较差。晋安区政府立即组织城管部门按照“快查快处”原则,责令该停车场在相关审批手续未完善前先行免费开放,待手续齐全后再重新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实际成效:秉着“为民办实事”的理念,切实回应老百姓关切的停车难问题,福州市按照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厅际协调办公室相关要求,市、区两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积极引导其按程序依法办理经营手续,既有效化解停车管理矛盾,又保障了周边群众停车需求。
    海坛金座停车场整治
    具体问题:6月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通过电子警察摄像头对全区11条主干道进行地毯式摸排,发现位于金井大道与西航路交叉口一处停车场未封闭且占用盲道的问题。
    采取措施:6月21日,实验区公安局立即组织交警到达现场,责令项目业主平潭实业集团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6月30日前完成海坛金座停车场整改,并向项目业主解读此次专项行动的政策要点,提高项目业主的思想认识。
    实际成效:6月30日,项目业主对原先未封闭超范围且占用盲道的停车场进行整改,在范围内完成停车场的围挡设置,调整停车位不再占用盲道,较好地完成整改,既规范了停车场设置、满足停车需求,又保障盲道通畅。
                                                                                       ■ 张飞燕 李新龙 李维忠 杨孝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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