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推进项目实施。
——做好项目区初选工作。要以村民意愿度为基础,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对项目实施后的新增耕地面积、质量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合理开展旧村复垦项目区范围。项目区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坡度数据库等进行套合,符合要求的地块方可纳入项目区范围。
——清理到期旧村复垦项目。将2017年底之前还未完成指标结算先行核定旧村复垦项目列入清理范围。对今年9月30日后还未完成清理的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系统将扣回应清理项目先行核定指标数量。同时,暂停新的旧村复垦项目先行核定资格,暂缓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有偿使用增减挂钩指标。
——加快冲抵结算不足指标。项目因结算或撤销造成挂钩指标不足的县(市、区),应异地购买增减挂钩指标或加快新的旧村复垦项目立项、实施产生新增耕地挂钩指标冲抵不足。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确需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本地暂时无法产生挂钩指标或资金问题难以购买异地指标全部冲抵挂钩指标不足的,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异地购买一定数量增减挂钩指标。
■ 王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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