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自然资源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着力挖掘工作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全市自然资源新闻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该局明确,要重点围绕“两统一”职责,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核心任务,着力宣传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深入解读自然资源政策、挖掘工作亮点,开展普法宣传,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依法利用、依法管理自然资源的观念。
该局要求,从4月1日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每月向市级以上报刊、通讯社、电视台、电台、主流网站、微信平台以及政务新媒体投稿不少于4篇,市局各单位向市级以上报刊、通讯社、电视台、电台、主流网站、微信平台以及政务新媒体投稿不少于1篇。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新闻稿件被采用情况。
该局强调,对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不实报道、网络谣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利用新闻发布、媒体采访、专家解读等形式予以澄清。重要舆情要及时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大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引导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统一发布口径、开放有序地组织好现场采访,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该局明确,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广泛、信息灵敏、反应快速的宣传通联网络,做到重要自然资源新闻不漏报、不迟报、不错报。将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作为扩大自然资源新闻宣传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快、时效强的特点,及时发布各类自然资源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 特约记者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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